6月15日,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2021年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7月至8月上午10:00—11:00即日最高气温超过35℃(不含)时,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7月15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5: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执行范围为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据了解此前江苏峰谷电价水平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2021年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价格〔2015〕1028号),我省自2015年起实施了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对优化电力配置、缓解电力供需矛盾起到了...
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有关新能源发电企业:“十三五”以来,江苏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快速发展,有力推动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转型。同时,由于新能源发展速度明显快于电网建设和用电增长速度,电网面临较大调峰和消纳压力,局部地区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慢、消纳难等问题突出,制约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服务新能源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江苏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国家能源局加强清洁能源消纳监管等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促进江苏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消纳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网源协调发展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并网消纳,新建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均应以落...
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19年10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19年户用光伏项目信息公布和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9〕45号)关于户用光伏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全国共有30个省份报送了户用光伏项目信息(西藏无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未报送)。根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报送信息,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梳理统计,2019年9月新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92.03万千瓦。详细情况见附表。截至9月底,全国累计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已经超过2019年度可安排的350万...
8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发布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江苏拟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最高加价0.35元/千瓦时;对于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的,实现淘汰类设备差别电价,最高加价0.5元/千瓦时。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主要两类:一是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及江苏地方能耗限额标准所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用电实行惩罚性电价;二是对使用工信部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淘汰设备,以及工信部相关公告中的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的,相应设备用电执行差别电价。根据征求意见稿,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
8月19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首批光热示范项目部分业主单位代表召开座谈会,研讨延期示范项目上网电价政策。据了解,今天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与会的业主单位代表表达了一致的电价政策诉求,发改委价格司相关领导也表达了继续支持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态度,整体会议成效是积极乐观的。延期电价政策自2018年起已经酝酿良久,但至今尚未出台。今日座谈会的召开,是价格主管部门近一年来首次就此事宜以正式座谈会的形式向示范项目业主单位征集意见,这对推动该项政策及早出台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曾就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召开了多轮座谈会,其中有征求意见稿政策版本涉及到了光热示范项目延期电价政策的...
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了解光伏发电的财务和税收政策,才能更好地获得投资光伏电站的收益。本文挑选了五个必须了解的光伏发电财务和税收政策,供读者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继续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请遵照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7月25日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
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是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在本规划指导下,省能源主管部门编制和实施电力、电网、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发展规划,作为本规划的补充和细化。 该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小编梳理其中关键信息如下:“十二五”发展成效保障能源供给:2015年末,江苏省内累计建成各类发电装机9529万千瓦,形成“六纵五横”500千伏主网架和25个220千伏分区网架,投运主干1800公里和支干560公里输气管道。2015年,实现5115亿千瓦时电力、165亿立方米天然气和2076万吨成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新能源利用实现新一轮快速增长。崇明、长兴和老港等陆上风电基地加快建设,东海大桥二期工程投产发电,分布式光伏呈现爆发式增长,全市风电和光伏装机分别达到61万千瓦和29万千瓦,分别是“十一五”期末的3倍和15倍。“十三五”期间,为实现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将进一步加大天然气替代力度,大力发展太阳能、风电等新能源。提高城市电气化水平,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把节能优先贯穿于生产生活、能源发展等全过程。涉及光伏行业内容节选如下: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发展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多元化、创新化发展。重点依托工商业建筑、...
保护区内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抓紧研究制定功能区和保护区建设标准,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层层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争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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